1月10—15日,哈薩克斯坦大報《哈薩克斯坦真理報》連續六天用整整45版的篇幅刊登了哈薩克政府2007年12月28日通過的第1317號決議《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對外經濟活動商品目錄和海關稅》。決議分成兩個部分:《進口關稅》和《出口關稅》,均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。
新公布的《進口稅率》有以下幾個特點:
1,征稅品種總計10780個。計稅方式分為“從價稅”和“從量稅”兩種,并對部分商品規定了“最低從量限價”。
2,從價稅率等級分成0%、5%、10%、15%、20%、25%、30% 共7檔,計征品種10618個,平均稅率為6.06%。
3,從量稅率僅對酒類商品,分為0.5歐元/升、0.6歐元/升和2.0歐元/升3檔,計征品種162個,平均每升從量稅1.04歐元。
4,7檔從價稅率中,0稅率商品2711種,占到征稅商品總數量的25.1%;5%稅率商品5080種,占47%;10%稅率商品1184種,占10.9%;15%—1174種,占10.9%;20%—267種,占2.4%;25%—175種,占1.6%;30%—27種,占0.2%。
5,162種征收從量稅的酒類商品占到征稅商品總數量的1.5%。
6,對1258個進口商品除規定了從價稅以外,還規定了“最低從量限價”,占到總征稅品種的11.7%。“最低從量限價”所限定的最低價格從每一計量單位0.07—90歐元不等。
新公布的《出口稅率》有以下幾個特點:
1,對6大類商品共計136個品種征收10—20%不等的從價稅率,同時規定了“最低從量限價”。
2,征收出口關稅的6大類商品是:生皮,羊毛,廢鋼鐵,鐵道及電車道鋪軌用鋼鐵材料,鋁制品,鐵道及電車道機車或其他車輛的零件。
3,“最低從量限價”的幅度從每一計量單位15—200歐元不等。
哈薩克斯坦新《進口稅率》和《出口稅率》的中文簡版稍后詳見中國駐哈薩克斯坦使館經商參處子網站“kz.mofcom.gov.cn”上的有關文章。